雪兰莪被解雇该怎么处理
您在雪兰莪被解雇,想知道调解和法庭分别在哪里、怎么走。
雪兰莪的工作集中在制造业、物流、科技和企业总部,工厂和办公室并存。被解雇的方式有正式通知、悄悄裁减,也有施压辞职。
不论是哪一种,申诉的期限都一样,是解雇后六十天内1。
先弄清楚解雇的原因
不同企业处理解雇的方式差别很大,有书面信函,也有只在口头上通知。
弄清楚雇主给的理由,再对照不公平解雇、裁员或表现不佳解雇,下一步会更清楚。
解雇有没有充分的依据,要由雇主来说明,不是您2。
您也可以看您工作地点的页面:安邦再也、加影、万宜、赛城或雪邦。
调解和法庭
雪兰莪没有自己的工业法庭分庭,案件送交工业法庭后,审理的分庭由JPPM确认5。
您要依第二十条,在解雇后六十天内提交书面申诉。之后先由工业关系局(JPPM)安排调解,调解不成才转交工业法庭4。
接下来可以怎么做
保存雇佣合约、工资单、解雇通知和相关对话,作为证据,越早整理越好。
再用期限计算器,输入最后工作日,算出申诉截止的日期。
想请律师处理
想请雇佣律师接手,可以把解雇日期和雇主的做法发到 WhatsApp。独立律师可审阅事实,再回复是否值得提出申诉,以及怎么跟进。
在雪兰莪被解雇后,若您打算提出申诉,可以把最后工作日和雇主的做法告诉独立律师,由对方评估是否值得跟进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
常见问题
我在安邦再也工作,流程和其他州属一样吗?
流程一致。全马来西亚都适用第二十条的申诉路线与六十天期限,只有JPPM办事处依州属而异,审理分庭由JPPM确认。您应该尽早处理,并在期限前把证据收好。
雇主说我薪水太高不能申诉,这是真的吗?
这个说法不准确。不公平解雇的第二十条申诉路线涵盖全体打工族,包括高薪员工,即使雇佣法部分福利按薪金设限。薪水高不会阻挡您提出申诉。
为什么调解阶段不能请律师代表?
当申诉递交后,工业关系局便会安排调解会议,此阶段不允许律师代表出席。建议先整理好事件经过与文件,方便清楚表达情况。
资料来源
- 被无正当理由解雇的员工,可以在解雇后六十天内,依据一九六七年劳资关系法令第二十条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书面申诉,要求复职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
- 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,雇主必须证明解雇有正当理由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
- 第二十条的不公平解雇申诉途径涵盖所有雇员,包括月薪超过四千令吉的员工,即使雇佣法令的部分福利条文按薪资设限。 MECA,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67 Guide
- 自二零二零年劳资关系(修正)法令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生效起,调解未能达成和解的案件,由工业关系总监直接转交工业法庭。 MECA,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67 Guide
- 工业法庭总部设在吉隆坡,并在槟城、怡保、新山、亚庇和古晋等地设有分庭。 Mahkamah Perusahaan Malaysia, contact
在雪兰莪被解雇后,若您打算提出申诉,可以把最后工作日和雇主的做法告诉独立律师,由对方评估是否值得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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