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出适合您的处理路线
理清您遇到的情况,该走哪一条路。
按顺序回答这几个问题
请把以下问题全部读一遍,并记下每一个符合您情况的问题。可能不止一项符合,例如被裁员同样意味着雇佣关系已经结束。
一,您是否已经收到书面或口头通知,雇佣关系已经结束?如果是,您的路线很可能是第二十条申诉,六十天的时限已经开始计算1。
二,您是不是因为工作条件变得难以忍受,比如减薪、降职或被迫调职而辞职?这属于推定解雇的范畴,同样走第二十条,但需要先整理出一份完整的事件记录。
三,您是否被告知职位已经多余,或公司正在重组?这属于裁员的情况,选人是否公平和裁员本身是否属实同样重要。如果您已经被裁,第一项提到的六十天时限同样适用。
四,您目前还在职,但正处于绩效改善计划,或收到问责信,甚至面对内部聆讯?您的案子还没结束,现阶段的重点是保存资料,不是急着提出申诉。
五,您还在试用期内,面临被解雇?这属于另一条相关但不同的路线,建议先读一读试用期解雇的相关说明。
六,您的问题是未支付的薪水、加班费或法定款项,而不是解雇本身?这属于劳工局处理的范围,不走工业关系这条路。
拿到结果后该怎么做
写下您符合哪一项,以及触发事件发生的日期。类别加日期这一行,正是律师快速判断您时间是否紧迫所需要的信息。
如果您符合第一、第二或第三项,请把六十天窗口当作已经开始计算,可以同时读读什么是不公平解雇,并使用期限计算器。
如果您符合第四项,现阶段的任务是整理文件而非提交申诉,不妨先看看证据整理工具。
律师能帮上什么忙
律师看过您的信件和日期后,能确认哪一类才真正适合您,因为雇主有时会把解雇说成是辞职或双方协议离职。
律师也能判断您的情况是否同时符合不止一条路线,以及提出申诉时该以哪一条为主。
常见问题
如果我的情况同时符合好几项怎么办?
很多个案确实牵涉不止一个环节,例如先被降职,后来又收到问责信。建议把时间线上每件事都记下来,标注各自属于哪一类,再把完整情况交给律师判断,不必只挑一个标签。
选了类别会不会影响我的期限?
不会。如果雇佣关系已经结束,第二十条申诉的六十天窗口从那一天开始计算,与您在这里选了哪一类无关。分类只是帮您理清思路,不会重设时限。
资料来源
- 被无正当理由解雇的员工,可以在解雇后六十天内,依照1967年《劳资关系法令》第20条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,要求复职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
理清自己属于哪一类之后,如果您想让律师确认路线并代您提出申诉,仅在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后,再把信件和日期直接交给该律师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