冲突后被当作自愿离职
一时冲动走出办公室,公司却说您是自己辞职的。
您现在的处境
一场激烈的争执之后,您一时冲动走出了办公室。冷静下来想回去上班,公司却说这已经算您自愿辞职。
情绪上来时的举动,不一定等于深思熟虑的辞职决定。法庭会看整体情况,不会只凭当下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。
这样的认定是否合理
法庭会用判断推定解雇的方式来看这件事1。它看的是整体情况有没有显示您真的想结束雇佣关系,以及您事后的行为是否一致。
如果您隔天就尝试回去上班,或表明立场,这个细节很重要。公司单方面认定并拒绝您回去,这个做法本身也值得重新检视。
您现在应该保留的证据
以下资料整理好会很有帮助。
- 冲突发生的经过,包括时间、地点和大致对话
- 您事后是否尝试联系公司澄清或回去上班
- 公司拒绝您回去的具体回应
- 是否有同事目睹当时的情况
- 冲突发生前您和公司的关系是否已经紧张
您还有多少天可以行动
如果您认为这样的认定等同不公平解雇,要在事发之日起六十天内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第二十条申诉2。
用六十天期限计算器,可以算出您的截止日期。
下一步该怎么做
趁记忆还清楚,先把冲突当天的经过写下来,连细节一起记录。
情况相近的,可以看被要求辞职否则开除和被要求倒填辞职日期。也可以读推定解雇的四个条件。
如果您想请律师接手,把冲突经过发给独立雇佣律师。律师可审阅时间线,并回复能否代您行动。
如果您希望有律师跟进被当作自行辞职的认定,先备好冲突当时的经过,独立雇佣律师可审阅时间线,判断值不值得提出,有理据的话可代您处理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
常见问题
我当时确实说了气话,说不想做了,这样算辞职吗
情绪当下说的话不一定等同正式的辞职决定,尤其是如果您事后很快就澄清或想回去上班。法庭会看整体情况,而不是单凭一句话就认定。
我隔天有回去上班,但被拒于门外,这样重要吗
很重要,这个细节可能说明您并没有真正打算辞职,反而是公司单方面认定并拒绝您回去。这一点值得清楚记录下来。
公司说我当时的态度就是辞职的意思,这样对吗
态度和语气不能简单等同正式的辞职意思表示,尤其是在争执或情绪激动的情况下。这需要具体看当时的经过,交给律师判断。
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真正要辞职
可以整理冲突当时的经过、事后您是否尝试联系公司澄清或回去上班,这些细节能帮助说明您的真实意思。
资料来源
- 马来西亚法庭以 Wong Chee Hong v Cathay Organisation (M) Sdn Bhd [1988] 1 CLJ 298 的合约测试,以及 Bayer (M) Sdn Bhd v Anwar Abd Rahim [1996] 2 CLJ 49 的四项条件,判断辞职是否构成推定解雇。 Thomas Philip Advocates & Solicitors
-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被不公平解雇,可以在解雇之日起60天内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第二十条申诉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
如果您希望有律师跟进被当作自行辞职的认定,先备好冲突当时的经过,独立雇佣律师可审阅时间线,判断值不值得提出,有理据的话可代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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