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敌意的调职被迫离职
调职来得突然,只调您一个,您怀疑公司想逼您走。
您现在的处境
调职通知来得很突然,时机刚好在您和上司有摩擦之后。只有您一个人被调,理由说得含糊,您觉得公司是想借此逼您自己离开。
调职本身不一定有问题。但如果时机、对象和理由都指向您一个人,这份用意就值得重新检视。
这是否可能构成推定解雇
法庭会用合约测试,看这次调职有没有严重破坏合约的根基,以及您是不是因此才考虑辞职1。
关键在三点:时机、是不是只针对您一人,以及公司的理由站不站得住脚。
您现在应该保留的证据
以下资料整理好会很有帮助。
- 调职通知的完整内容和发出日期
- 调职前您和公司之间的摩擦或纠纷记录
- 同一部门是否只有您一人被调
- 新旧工作地点和条件的具体对比
- 您对调职提出异议的邮件或对话
您还有多少天可以行动
如果您之后因此辞职,认为等同被解雇,要在辞职之日起六十天内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第二十条申诉2。
用六十天期限计算器,可以算出您的截止日期。
下一步该怎么做
先把调职前后的事情按时间顺序整理清楚。
情况相近的,可以看被调去偏远地点上班和冲突后被当作自愿离职。也可以读推定解雇的四个条件。
如果您想请律师接手,仅在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后,再把调职的时间线直接交给该律师。律师可审阅,并回复能否代您行动。
如果您打算就这次带有针对性的调职提出申诉,把调职的时机和经过发给独立律师,律师可评估这宗案件能否受理,并说明会如何着手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
常见问题
怎么判断这次调职是不是带有针对性
可以看时机是不是紧接在您和公司有摩擦之后、只有您一个人被调、新的安排有没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。这些细节合在一起,能帮助说明这次调职的真正用意。
调职后我的工资和职位都没变,还能主张吗
工资和职位不变,不代表安排本身没有问题。如果新的地点或环境明显是要让您难以继续工作,这份用意同样值得整理清楚。
我该先去新地点报到再申诉吗
这没有单一的正确答案,要看您的具体情况。可以先请律师审阅您的情况,再决定要不要先报到,同时把相关证据都保留好。
公司否认有针对性,只说是正常安排,这样怎么办
公司的说法不会自动成立,法庭会看整体的事实和时机来判断。您可以把自己观察到的细节整理清楚,交给律师一起检视。
资料来源
- 马来西亚法庭以 Wong Chee Hong v Cathay Organisation (M) Sdn Bhd [1988] 1 CLJ 298 的合约测试,以及 Bayer (M) Sdn Bhd v Anwar Abd Rahim [1996] 2 CLJ 49 的四项条件,判断辞职是否构成推定解雇。 Thomas Philip Advocates & Solicitors
- 员工如果认为自己被不公平解雇,可以在解雇之日起60天内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第二十条申诉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
如果您打算就这次带有针对性的调职提出申诉,把调职的时机和经过发给独立律师,律师可评估这宗案件能否受理,并说明会如何着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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