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定解雇的常见误解
网上流传的说法,不一定符合马来西亚法律的实际规定。
关于推定解雇,网上流传不少说法,有些并不准确。下面拆解四个最常见的误解。
误解一:辞职就等于放弃权利
这个说法不对。如果是雇主的行为让您没有真正的选择,法律仍然可能把这种情况当作解雇处理1。
重点在雇主为什么让您撑不下去,不在辞呈上签的是谁的名。
误解二:只有高层员工才能申诉
这也不对。第二十条的申诉权利不看职位高低。基层员工只要事实符合标准,同样可以主张推定解雇。
真正决定能不能申诉的,是雇主的行为有没有触及合约的根本,不是您的职称。
误解三:一定要当天立刻辞职
这个说法太极端。不必当天辞职,但也不该拖太久,重点是在合理时间内行动。
真正会削弱申诉的,是照常上班太久也不提出异议,不是没有在事发当天离开。
误解四:雇主否认就代表没有希望
雇主否认逼您离职,是很常见的反应,不代表申诉站不住脚。
决定申诉能不能成立的,是清楚、有日期的事件记录。举证责任其实在雇主身上,不是要您去说服所有人2。
这星期可以先做的事
把自己相信的说法,和实际的法律标准对照一遍,看有没有被哪个误解影响了判断。
还不确定的话,读推定解雇的完整说明,或者请律师对照您的事实评估案件,有理据时再由律师代您处理。
如果您想就被迫辞职提出主张,独立雇佣律师可以对照法律标准审阅您的事实,评估后在适合时代您处理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
常见问题
误解一:自己辞职就等于放弃权利,对吗?
不对。如果是雇主的行为逼您辞职,法律仍然可能把这种情况当作解雇处理。重点在雇主的行为,不在辞呈上签的是谁的名。
误解二:只有高层员工才能申诉推定解雇,对吗?
不对。第二十条的申诉权利不看职位高低。基层员工只要能证明雇主违反了合约的根本条款,同样可以申诉。
误解三:一定要马上辞职,不能等,对吗?
不完全对。不必当天辞职,但也不该拖太久。重点是在合理时间内行动,不是一出事就得马上离开。
误解四:雇主否认就代表申诉没有希望,对吗?
不对。雇主否认是很常见的反应。决定申诉站不站得住脚的,是清楚、有日期的记录,不是雇主怎么回应。
资料来源
- 最高法院在Wong Chee Hong诉Cathay Organisation (M) Sdn Bhd [1988] 1 CLJ 298一案中裁定,如果雇主违反了合约的根本条款,或者表现出不再受合约约束的意图,员工可以将自己视为被解雇。 Thomas Philip, Forced To Resign? This May Be Constructive Dismissal
- 一旦案件进入工业法庭,证明解雇是否有正当理由的举证责任在雇主身上,而不是在员工身上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, Unfair Dismissal
如果您想就被迫辞职提出主张,独立雇佣律师可以对照法律标准审阅您的事实,评估后在适合时代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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