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解雇,申诉要走哪几步?
您想知道试用期被解雇后,申诉从头到尾怎么走。
试用期被解雇后,申诉走的是和其他员工一样的路。下面按顺序说明每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提交书面申诉
第一步是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,要求复职,须在解雇后六十天内完成1。
试用期身份不改变这个起点。申诉书的重点,是雇主给的理由是否真实、程序是否公平。
第二阶段:工业关系局的调解
申诉送到工业关系局后,会安排调解,通常是一到两场会议,由官员协助双方寻找和解2。
这个阶段主要是尝试和解,不会逐项检视考核记录的细节。
第三阶段:转介工业法庭
调解没有成功的话,案件会直接转介到工业法庭,由法庭检视雇主的理由有没有实际证据支持。
考核记录和警告信,在这个阶段特别重要。
和已转正的员工有什么不同?
流程一样,只有最后能判定的欠薪上限不同。试用期员工的上限较低,其他步骤完全相同。
这星期可以先做的事
先确认自己的解雇日期,用期限计算器算出确切的六十天期限。
接着读第二十条申诉怎么提交,并备好考核记录。要走完这些步骤,也可以请雇佣律师审阅案件,有理据时代您处理。
如果您打算走程序处理试用期解雇,先用一般资料申请律师联系;仅在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后,再把考核记录和解雇通知直接交给该律师。由独立雇佣律师审阅,评估案件站不站得住,适合的话代您跟进。
适合考虑委托律师的人士。一般资讯请参阅本站指南与工具。
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
常见问题
试用期的申诉流程和其他员工不一样吗?
一样。都是先提交书面申诉,再经过调解,调解不成才转到工业法庭。不同的只是最后能判定的金额上限。
申诉书要特别提到试用期身份吗?
可以提,但重点是雇主给的理由是否真实、程序是否公平。试用期身份本身不是决定性因素。
调解阶段会看考核记录吗?
调解主要是尝试和解,不太会逐项检视考核记录。这些记录通常在案件转到工业法庭后才会被仔细检验。
如果试用期已经被反复延长,流程会不一样吗?
流程相同。不过反复延长却没有真正检讨,可能成为申诉的一个重点,值得在申诉书里写清楚。
资料来源
- 认为自己在没有正当理由或原因下被解雇的员工,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,向工业关系总监提交书面申诉,要求复职(《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》第二十条)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, Unfair Dismissal
- 申诉提交之后,工业关系局会安排调解,通常是一到两场会议,由官员居中协调;律师不得在调解阶段代表任何一方。 Mah Weng Kwai & Associates, Unfair Dismissal
如果您打算走程序处理试用期解雇,先用一般资料申请律师联系;仅在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后,再把考核记录和解雇通知直接交给该律师。由独立雇佣律师审阅,评估案件站不站得住,适合的话代您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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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联系只需提供日期、地点、雇佣状态和简要经过等一般资料。所有文件请先保密保存,直到身份已确认的独立律师联系您并明确索取。